问4 → 用于分析细菌内毒素的成品样品,是否可以在分析前合并至复合样品中?
答 → 可以。
除某些例外情况(见下文),成品药品单元可能会合并为一个复合样品,并进行细菌内毒素检测。复合样品可以由水基药物成品的全部或部分等分试样(等体积)表示,只需将MVD调整为成比例的较低值,小体积注射剂(体积为100 ml或更少量的注射剂)通常会接受合并,因为含有害水平内毒素的单位可能会被其他危害较小的单元稀释。
此种“调整后的MVD”是通过将单个样本计算的 MVD 除以需合并的样本总数而得。 FDA建议每个复合材料汇集不超过3个单元,以测试有代表性的起始、中间和最终成品。 如果MVD 的降低导致因稀释不充分且无法避免与产品相关的测定干扰,则应单独测试样品。
而成品医疗器械同样可以合并至一个复合样品中,以进行细菌内毒素检测。 医疗器械测试应使用ISO10993-1和ISO10993-12中描述的冲洗/洗脱和取样技术进行,此类技术也被用于抑制或增强,可根据特殊情况调整抽样。从已完成的生产批次中获得合适的洗脱液或提取物池后,该合并的提取物应被保存在其稳定性得到保障的条件下,直至完成双份测试。
FDA建议混合样品是从每个产品容器中以无菌方式取出的等分试样(经过至少30秒的充分混合)的混合物。由此,如果混合样本显示OOS结果,原始、单独的容器将可用于可能的重新测试。
此外,某些产品类型不应被合并。例如:来自不同生产过程阶段的过程中样品被混合,可能难以确保材料的同质性。
问5 → 制造商是否可以使用其他检测方法,以替代USP方法?
答 → 可以。
如果替代方法和/或程序在准确性、灵敏度、精密度、选择性、对自动化或计算机化数据简化的适应性方面具有优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则企业可使用替代方法和/或程序。
此类替代程序和方法应按照USP通则<1225>中的说明进行验证,并应证明达到同等或更佳的结果。
当该程序和方法出现差异或发生争议时,除非被测产品的各论中另有说明,否则最终决定将基于USP药典凝胶凝块的方法。
以下是替代检测的2个示例↓
重组鲎因子C测定:如果制造商选择使用基于重组因子C的测定,则方法验证应符合USP第<85>章“细菌内毒素测试”(光度定量技术部分所述)和USP第<1225>章“药典程序验证”的要求。
单核细胞活化型热原测试:必须开展产品特异性验证,以确定特定测试物质或材料是否适合评估单核细胞活化方法。验证应包括但不限于:干扰测试;单个测试样品中热原检测的准确性;设备、测试系统与单核细胞直接接触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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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优势服务项目有:
1.FDA官网企业账户的年度注册、产品列名、产品上市前批准(510K、豁免510K),维持企业账户活跃;
2.邓白氏码查询、激活获取;
3.产品分类、产品代码的查询配对;
4.申请创建FDA UDI-DI、GUDID账户;
5.GUDID数据库录入医疗器械关键信息;
6.QSR820体系建立维护、FDA验厂咨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