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供应商需要接受飞检?
首先,飞检周期的核心考虑因素包括有“制造商采购控制效率,以及与所提供产品/服务相关的风险“。拥有强大采购控制的制造商,包括其自身对关键供应商的现场审核,可最大限度降低供应商被飞检的可能性,但仍无法百分百保证其供应商不会被选中接受飞检。
2013/473/EU规定提出,负责确保合规必备流程的分包商(关键分包商)或关键组件或整个设备的供应商(均为关键供应商),需要接受飞检。
公告机构文件 NBOG BPG 2010-1 与 GHTF SG3/N17/2008 指出,关键供应商是指未能满足特定要求而可能导致对患者、临床医生或其他人造成不合理风险,或能力显著下降的供应商,其中可能包括:为符合 QMS 或法规要求所需的服务供应商,例如内部审核承包商或授权代表。
公告机构行为准则表明,任何制造商、供应商和分包商都可能接受飞检。
公告机构确定是否需要审核供应商现场主要有以下两大考虑因素:
a.对制造商采购过程和其他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的审核结果,即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制造商采购控制的稳健性,或是否需要实施更有效的控制?
b.所采购物料或流程的关键性,即在遵守法律要求及器械安全和性能方面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制造商应做好供应商被飞检的准备,并应当在供应或质量协议中加入条款,用于规范可能接受的飞行检查。
2.供应商飞检中有哪些常规操作?
与制造商的飞检类似,公告机构将在无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开展飞检。
执行飞检的公告机构抵达供应商后,审计员将出示其证件供识别并解释其访问目的,随后将要求与现场最高级别执行官或经理交谈。
被飞检的厂商应完全遵守审核员要求,包括:被访问相关文档和制造、测试设施。
3.供应商飞检中有哪些领域需重点关注?
飞检以产品为中心,因此供应商/分包商接受审核的主要标准是相关技术文件中确定的规范和要求,主要原因在于:前述规范要求是为证明符合适用的通用安全和性能要求GSPR及确定器械的安全和性能而设立。
其他被审核内容包括:与供应商/分包商有关的任何相关信息,例如其持有的QMS认证和其自有的QMS 要求、制造商和供应商/分包商之间的合同要求等。
4. 供应商飞检结束后会有怎样的结果?
审核完成后,公告机构将现场出具简短的审核报告摘要,而完整的审计报告将在场外编制,通常在审计后一周内完成,并将提供给持有 CE 证书的制造商。
若适用,需要向公告机构提交纠正行动计划以解决已被发现的问题。
5.制造商能参加供应商飞检吗?
鉴于此类审核的突击方式,除非供应商在地理位置上足够靠近制造商,否则制造商通常难以亲自参与供应商飞检。
换言之,制造商代表可远程参与飞检,对于制造商是否可参与此类审核并无明确限制,参与飞检的主要受限因素取决于:技术、地理、与供应商的合同约定。
6.由谁为供应商飞检付款?
与常规审核相同,制造商需要为飞检付费,包括在供应商现场进行的审核付费。
任何拒绝付款的制造商面临的后果有:违背与公告机构的合同,被暂停并最终撤销其 CE 认证的风险,供应商或分包商任何阻碍或阻止公告机构开展飞检的行为,都将导致制造商被暂停并最终撤销其 CE 认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