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发布 |
2018年09月30日 发布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持续深化医疗器械领域“放管服”改革,国家药监局组织开展了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豁免目录)的制修订工作,结合2017年修订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下简称新《分类目录》)对已发布的前三批豁免目录进行整理和修订,在此基础上与新一批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目录整合,形成新修订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新《豁免目录》)。 |
【相关链接】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新修订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8年第94号) |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目录解读 |
整理:久顺企管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