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5日,欧盟官方期刊(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正式发布了欧盟医疗器械法规(REGULATION (EU) 2017/745,简称“MDR”)。MDR将取代Directives 90/385/EEC (有源植入类医疗器械指令)and 93/42/EEC(医疗器械指令)。依据MDR Article 123的要求,MDR于2017年5月26日正式生效,并与2020年5月26日期正式取代MDD(93/42/EEC)和AIMDD(90/385/EEC)。
MDR实施之后,在三年过渡期内仍然可以按照MDD和AIMDD申请CE证书并保持证书的有效性。依据Article 120 clause2 的规定,过渡期内NB机构签发的CE证书继续有效,但是从其交付日期起有效期不超过5年,并且于2024年5月27日失效。
面对欧盟法规的换版对技术文件带来的影响有哪些?
文件名称 | MDD法规对技术文件的要求 | MDR法规对技术文件的要求 |
Device Description 产品描述 |
3.1产品使用说明 -- 单独使用或与其他产品或附件结合使用。 3.2所有配件清单 3.3产品分类和分类理由 3.4符合性评估路径 3.5规定包装效期 3.6规定的产品使用寿命 4关于产品制造过程中使用/未使用TSE物质的声明。 4.1关于产品含/不含药物的声明 4.2关于产品含/不含人类血液衍生制品的声明。 4.3关于产品或其它结合使用产品中含/不含邻苯二甲酸盐的声明,所含邻苯二甲酸盐可能从产品中渗漏进而可能致癌、诱变或有毒。 5.欧盟代表的详细信息。 | 1 分类规则的变化 从MDD到MDR,器械分为四大类:I类、IIa类、IIb类、III类,其中一类中可重复使用器械归属为I*类(Is(一类灭菌)/Im(一类测量)/Ir(一类可重复使用))。MDD中与分类相关是93/42/EEC中的 Annex IX 和相应的指南MEDDEV 2. 4/1 Rev. 9;新的MDR中Article51和Annex VIII 详细阐述了产品的分类信息。主要变化是由MDD的“18条”,改为MDR的“22条”。 2. 器械的通用安全和性能要求由MDD中Annex 1 ESSENTIAL REQUIREMENTS 进一步完善为“ANNEX I GENERAL SAFETY AN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从原来的13个条款增加到现在的23个,同时MDD中 Article 13: Information supplied by the manufacturer 在MDR中作为一个单独的章节 “CHAPTER III REQUIREMENTS REGARDING THE INFORMATION SUPPLIED WITH THE DEVICE”。细化了多条性能要求,强调将风险分析和管理贯穿于设计和生产、销售、上市后监管等整个产品周期中。 |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
| ANNEX IV EU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详细说明了“符合性声明”文件包含的内容。 欧代同责 |
Essential Requirement 基本要求 |
| 根据新法规此表内容会发生变化 |
Standards 适用标准 |
| 按照欧盟的通标和专标 |
Risk Management 风险管理 |
| 风险利益分析和风险管理 |
Clinical Data 临床数据 |
| 新法规提出:1.要求根据Article61和附录XIV partA执行、评估、报告和更新临床评价资料;2.提出对特定III类和IIb类器械,CER中要考虑咨询专家小组的意见;3.对植入和III类器械,提出考虑临床研究;4.要求CER按照PMCF取得数据进行更新;5.针对III类和可植入器械,提出了CER更新的频率;6.明确证明实质等同性需考虑的特点;7.要求其与风险管理的相互作用 |
Post Market Surveillance 上市后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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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ufacturing Processes 生产过程 |
| 无明显差异变化 |
Biological Evaluation 生物学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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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liance with Essential Requirements - Verification & Validation Documents 符合基本要求-验证和确认文件 |
| 产品测试报告未发生明显差异变化 |
Use with Medicinal Product 配合药物使用的产品 | 如果医疗器械与药物一起使用(如雾化器,麻醉机,输液泵, 管路,镇痛器械,硬膜外导管),应提供医疗器械和药物的相容性测试确认报告。应证明和医疗器械一起使用药物的该应用方法(如:雾化应用) 已经在欧洲得到批准(如:产品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 |
Device Supplied Sterile or to be Sterilised by User 灭菌提供或由用户灭菌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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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运输和储存 |
| 无明显差异 |
Information Materials 标签和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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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R新增要求
1.技术文件的要求
MDR中添加了对技术文件内容的要求;且明确指出上市后监管计划和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都是技术文件的一部分,并要求依据上市后监管体系收集的资料对技术文件中相应信息进行更新。
2.MDR提出了新的概念和器械的定义
MDR中增加了很多新的概念,从MDD中的14个概念,增加到现在的71个,如增加了一些临床试验方面和上市后监管方面的概念,如 “recall ,withdraw ,serious incident, clinical consent, clinical benefit(召回、撤回、严重事件、临床同意、临床受益)”.详情请见Article2
3.技术文件的要求
MDR中添加了对技术文件内容的要求;且明确指出上市后监管计划和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都是技术文件的一部分,并要求依据上市后监管体系收集的资料对技术文件中相应信息进行更新。
4.Eudamed数据库
新法规提出:
明确欧洲医疗器械数据库(Eudamed)建立目的和包含的信息(Article 33)
信息的公开性
要求III类器械和植入式器械,安全和临床性能信息通过Eudamed向公众开放。
5.提出器械的可追溯性(UDI系统)
除定制和研究器械外,其他器械均需建立UDI系统
UDI信息体现在标签或包装上(不包含集装箱)
UDI-DI信息需要载明于符合性声明中(见Article27)
Annex VI Part B提出UDI-DI包含的信息
可植入、重复使用、软件、可配置器械的UDI有特殊要求(见Annex VI Part C
包装或标签上UDI实施的时间见Article123 (f)
UDI 发行实体由欧盟委员会指定
过渡性:Article 120指出“在委员会根据第27(2)条指定发行实体前,GS1、HIBCC和ICCBBA应被视为指定的发行实体”
来源:Truthful医疗技术